一批獨董“集體”辭職上熱搜,明年保費要翻倍,?

蘇牧野
“董責險”是舶來品,被引入中國市場已有二十多年,,但中國特殊國情意味著,,它在國內(nèi)的覆蓋率遠低于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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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國情就在于,,A股市場曾經(jīng)普遍認為,,上市公司被罰,董事個人,,特別是獨董,,是無需承擔個人責任的,因此“董責險”的投保率很低,,費率上考量的主要是公司責任,。直到近兩年,由于新證券法的落地及瑞幸咖啡案,,“董責險”開始被重視起來,。再到本月,康美藥業(yè)的獨董們因承擔連帶責任而被重罰,,引發(fā)一大波獨董辭職潮,,留守的獨董大約也心有戚戚,很多上市公司大約就想到買個保險,,抱個佛腳,,穩(wěn)定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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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董責險”賠付,,是有前提的,。如果上市公司因財務造假之類原因被起訴或責罰,董監(jiān)高個人必須證明自己對此不知情,,也沒有參與故意造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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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過來想一下,如果獨董們對公司是否在財務造假一無所知,,那么恐怕沒有執(zhí)行好自己的職責,。這個險起到的是“兜底”作用,但獨董們理應對自己,、對上市公司都有著更高的要求,。

劉春生
恐怕以后將不止是董責險保費翻倍的問題,,獨董的收入也會翻倍上漲,另一方面,,此事爆發(fā)后,,不少人對獨董職務也會敬而遠之。從這角度來看,,康美案必將在中國資本市場發(fā)展進程中留下濃墨重彩的一筆,。
無論是上市公司,中介機構,,還是獨董,,該盡的義務都要盡到,否則上市公司作惡,,中介機構當幫兇,,獨董當和事佬,受損的是各類投資者,。
而資本市場如果起不到發(fā)現(xiàn)好公司,,淘汰垃圾公司的功能,必然劣幣驅(qū)逐良幣,,成為一池渾水,。

引領Manuel
對于中國的上市公司董事會聘請獨董,實際上就是個花錢買個陪襯,,而對于大部分學者教授出身能當獨董掛個名,,開開會,走走過程,,提交一些可有可無的董事提議,在實控人和大股東面前,睜一只眼閉一只眼順便有點外快拿(每年少則10幾萬多則3/5十萬)何樂而不為呢,?這么多年來獨董這個角色,,根本起不到獨立審慎的作用,在潛規(guī)則面前,,大家都誤認為保留意見,,勤勉盡責都是會審計師和律師的責任和義務,承擔連帶責任是他們的事,,這個事件打破了多年的規(guī)則,,獨董圈猶如驚弓之鳥,集體恐慌,,或者尋求避險,,對沖風險不足為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