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搭浮橋一家18口被判刑”再審開庭,!

歌旅
從黃德義修橋這個事的前前后后,,能夠折射出倫理,,人性以及和法律的沖突。首先要明確一個事實,,村民們沒有黃德義修的這個橋,,要繞行70公里,而且這個事兒不只是一天,,沒有人解決這個問題,。試問,如果這個問題要解決,,如果讓大家都攤點兒錢,,或者說適當?shù)慕恍┵M用,你愿意嗎,?事實上,,和繞遠相比,村民們是愿意的,,甚至覺得并不不妥,。
修橋補路本來是積德的事,按理說黃德義們干的事,,是人們需要的,。可是問題來了,,修橋補路,違反水務局河道管理的規(guī)定,,這是違規(guī)的,。那么辦好事是違規(guī),那么有沒有合規(guī)的路可走呢,?顯然拆橋是合規(guī)的,,與繞遠相比,繞遠則算不了什么,。橋的問題,,是村民們最大的問題,也不是一天兩天,,可是這么個老百姓關心的問題為什么有關方面沒有幫助村民們解決呢,?
有人舉報違規(guī)了,,橋拆了,建橋的人一刀切被抓了,。一審判決之后申訴被駁回了,。這個事情,網(wǎng)上傳播出去,,法院再審做出了相應的改判,,而帶頭人黃德義依然在檢方的追究之中。有人看到河道被挖,,但并沒有親眼看到是黃德義他們所為,。黃德義不承認是自己挖的,也表示并沒有強制性收費,,村民們也承認了自愿,。而周邊有挖沙的廠子也不少,到底是誰挖的,?也不能僅憑猜測就定位在黃德義身上,,恐怕疑罪也不能定案吧。
也許黃德義們當初發(fā)現(xiàn)一個賺錢的路徑,,對一個村民來說,,也說不上高尚,從動機上來說,,并沒有什么惡意,,客觀上也對村民行方便帶來了好外。但最終的結(jié)果確是這么的不好,,讓人心里總是感到不舒服,。還是不說了,相信有關方面最后會有明斷,。只是關心一下,,現(xiàn)在橋應該能夠解決了吧,村民們恐怕不會繞遠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