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提出強制議價法案,要求谷歌和臉書向新聞機構付費
2020-12-10 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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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經濟下利潤分配不均的爭議由來已久,而澳大利亞正率先采取立法手段,,試圖“平衡”新聞媒體和互聯網巨頭之間的利益關系,。12月9日,澳大利亞財政部提出全球首份相關立法議案,,將強制新聞機構和互聯網平臺就新聞內容分發(fā)進行價格商議。該法案直指谷歌搜索引擎,、臉書動態(tài)消息(NewsFeed),。
《法案》覆蓋廣播電視在內的大中小型各類新聞媒體,將鼓勵媒體和互聯網平臺雙方進行商業(yè)價格談判,;鼓勵互聯網平臺出臺一套標準化的付費方案,,以方便小型媒體談判價格合約。 | 相關閱讀(21財經)
《法案》覆蓋廣播電視在內的大中小型各類新聞媒體,將鼓勵媒體和互聯網平臺雙方進行商業(yè)價格談判,;鼓勵互聯網平臺出臺一套標準化的付費方案,,以方便小型媒體談判價格合約。 | 相關閱讀(21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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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冬
傳統(tǒng)新聞媒體的主要收入來源就是廣告,,數字時代互聯網巨頭對新聞內容的分發(fā)打破了這種局面。數據顯示每100美元在線廣告收入,谷歌賺53美元,,Facebook賺28美元,,剩下19美元才給新聞內容生產方,。雖然現在媒體紛紛開啟用戶付費閱讀服務,但這方面收入不足以抵消廣告收入的流失,,澳大利亞當地一些媒體在不斷裁員和???br />
谷歌和Facebook當然是抗議這項立法,,但這對于保護優(yōu)質新聞內容生產而言是很有必要的舉措。若澳大利亞成功立法,,是否會有更多國家跟進,,是這些搜索和社交媒體巨頭們擔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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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日夢想家
要什么自行車
作為全球首份助傳統(tǒng)媒體對抗互聯網巨頭的法案,澳大利亞這份《新聞媒體和互聯網平臺強制議價法案》一經出臺就獲得了新聞媒體界和互聯網界的廣泛關注,。通過立法的方式制定規(guī)則確實是一個很好的辦法,然而這份法案能否被最終落實以及很好的執(zhí)行還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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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
互聯網時代,,流量為王,,等于是內容讓位于渠道。30年河東30年河西,,內容生產方苦秦久矣,,開始討伐之路,要重新分配生產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