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也不能愉快斗圖了,?專家:這些“表情包”不能隨便發(fā)
東木
表情包的侵權案件之前還作為新鮮事,,但隨著越來越多平臺和明星當事人開始重視此事,我們才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我之前了解過一些民法關于肖像權的表述,,簡單來說,凡沒經(jīng)過當事人同意的都構成了侵權,。不管是在親朋好友間小范圍傳播,,還是公開發(fā)在網(wǎng)絡平臺上都會侵權。只有在當事人知情并同意的情況下,,你才能對其肖像進行加工制作,。有的人可能覺得使用明星的肖像權制作表情包,只是善意的娛樂,,不觸犯法律,,也在合理范圍內(nèi),但殊不知此行為已經(jīng)造成了侵權,。
很多時候,,明星知道自己粉絲是善意的無意的,一般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不來追究,,但互聯(lián)網(wǎng)上還存在很多惡意和歪曲的明星表情包,,也就怪不得明星一紙訴狀了。明星雖然是公眾人物,,但是他們與普通民眾一樣,,他們的肖像權也要得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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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情包的存在給人們網(wǎng)絡聊天帶來了歡樂和趣味,,但是近年來,,因為表情包引起的期權糾紛可謂不少。例如《我愛我家》中“葛優(yōu)躺”表情包,,葛優(yōu)曾將藝龍網(wǎng)告上法庭,,認為其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權。值得一提的是,,法院在判決中指出,,劇照涉及影視作品中表演者扮演的劇中人物,當一般社會公眾將表演形象與表演者本人真實的相貌特征聯(lián)系在一起時,,表演形象亦為肖像的一部分,,影視作品相關的著作權與肖像權并不沖突。
如此看來,,想要愉快地聊天還要保證合理的使用表情包,。首先,使用既有表情包,,除了著作權法意義上的合理使用,,還包含不詆毀,,傷害原作和原型人物的使用。第二,,避免商業(yè)使用,,任何帶有盈利目的使用都可以算作商業(yè)使用,包括自媒體稿件等等,。既然如此,,我們可以自制表情包,有個性又不會撞包,,自己動手豐衣足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