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shù)貢r間5月26日,,亞馬遜與米高梅敲定最終收購協(xié)議,亞馬遜以84.5億美元收購米高梅電影公司,。米高梅是成立于1924年的好萊塢八大影業(yè)公司之一,,曾制作過《亂世佳人》、《007》系列,、《貓和老鼠》等家喻戶曉的影視節(jié)目,。其出品的影片共獲得177項奧斯卡獎、12項最佳影片獎,,在好萊塢各大影片公司中獨占鰲頭,。
亞馬遜收購米高梅是一筆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交易,這是該電子商務巨頭繼2017年斥資137億美元收購Whole Foods Market(全食品公司) 之后,,有史以來的第二大交易,。這也是迄今為止對好萊塢感興趣的科技巨頭最大的一筆交易。蘋果公司和谷歌已經(jīng)花了大量資金為自己的流媒體服務獲取內(nèi)容和人才,,但還沒有一家公司收購過一家制片公司和與之相關的影視庫,。
亞馬遜此舉突顯其在流媒體市場上試圖保持強大競爭力的鴻鵠之志。收購米高梅將加大亞馬遜流媒體內(nèi)容深度,。這是該電子商務巨頭重新重視娛樂業(yè),并抓住機會成為重量級參與者的鋪墊,,也是亞馬遜迄今最雄心勃勃進軍娛樂業(yè)的一步棋,。
米高梅交易是科技行業(yè)在好萊塢最大的收購之一,該交易相當于亞馬遜承認,,單靠一己之力無法以足夠快的速度,,創(chuàng)造足夠多的內(nèi)容,來贏得訂戶,,并與流媒體娛樂業(yè)的對手Disney+和Netflix Inc. (NFLX)競爭,,這項收購是亞馬遜在體育和電視領域現(xiàn)有投資之外的最新動作。收購米高梅意味著亞馬遜將加碼流媒體之爭,。亞馬遜希望通過該交易為其流媒體平臺Prime Video注入新動力,,使之能夠與強敵公司競爭。通過該交易,,亞馬遜將把米高梅的海量內(nèi)容庫收入囊中,,希望借助米高梅電影制作的悠久歷史以及高產(chǎn)出(超過4000部電影和17000個電視劇),,來幫助打造旗下的影視部門Amazon Studios,。
這筆交易強調(diào)亞馬遜愿意投入巨大資金,在擁擠的流媒體市場保持競爭力,。亞馬遜,、Netflix、迪斯尼和其他視頻流媒體服務公司一直在尋求加強其內(nèi)容庫,以贏得用戶,,承諾投入數(shù)十億美元來開發(fā)原創(chuàng)節(jié)目,。
亞馬遜長期以來一直愿意在視頻內(nèi)容上進行大量投資,作為提振Prime會員的戰(zhàn)略,,目前全球會員人數(shù)已超過2億,。該公司去年在視頻和音樂內(nèi)容上的支出為110億美元,高于2019年的78億美元,。亞馬遜首席執(zhí)行貝佐斯認為,,這些投資強化了亞馬遜的“飛輪效應”,因為它吸引了更多的Prime用戶,,而Prime用戶又傾向于在網(wǎng)站上花費更多,。
流媒體是一項投資巨大的燒錢項目,公司需要愿意每年在內(nèi)容上花費100億美元,。當然,,若投資回報符合預期,亞馬遜不差錢,。
Anchorage Capital Group成為此次收購最大的贏家,。米高梅的最大股東Anchorage Capital Group已從亞馬遜收購交易中獲得了約20億美元的賬面利潤。對沖基金Anchorage已等待了至少10年時間,,希望憑借米高梅的內(nèi)容庫優(yōu)勢出售這家電影公司或讓其公開上市,。等待獲得了回報,Anchorage 2010年的投資不到5億美元,,這筆交易使Anchorage的回報率從以前平均每年的8%升至今年的18%,。
非議的聲音主要是針對此次收購的業(yè)務范圍及反壟斷問題。市場上有聲音認為,,亞馬遜業(yè)務范圍偏離了正軌,。給予人們他們想要的東西是好萊塢的一個古老格言。在他們眼中,,亞馬遜此次收購可能瞄準了錯誤的人群,,失之毫厘謬以千里。
并且米高梅的交易可能會加劇亞馬遜的反壟斷擔憂,。該公司面臨多個聯(lián)邦機構,、州檢察長和歐洲反壟斷監(jiān)管機構正在進行的調(diào)查。亞馬遜“頂風”收購米高梅,,在反壟斷問題上走鋼絲,。在許多人大喊亞馬遜已經(jīng)過于強大之際,亞馬遜收購米高梅的交易將成為科技巨頭在國會議員和監(jiān)管機構面前走鋼絲最大膽的例子,。
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qū)檢察長本周二對亞馬遜提起反壟斷訴訟,,指控該公司阻止其平臺上的賣家在其他地方提供更優(yōu)惠的交易,,令消費者面臨更高的購買價格。該訴訟瞄準亞馬遜與其平臺賣家之間的合同,,這些合同阻止賣家在任何其他網(wǎng)站提供更低的價格,。亞馬遜控制了整個在線零售市場的定價,使自己處于比其他平臺更有利的地位,,由此占據(jù)優(yōu)勢,,這些限制使亞馬遜能夠建立和保持壟斷力量。
總之,,亞馬遜收購米高梅算不上什么壯舉,。也許亞馬遜并不愿意簡單地重復好萊塢昨天的故事。人們期待的是,,這兩張舊船票能否登上新的客船,,這是一個巨大的挑戰(zhàn)。(財富中文網(wǎng))
本文作者系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