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還要當檢舉人?
????作者:Jeremy Kahn ????讓公司雇傭的律師成為檢舉人,,要花多少錢呢?這聽起來也許像是故意開惡意的玩笑,,但這是很多公司在 8 月 5 日必須開始答復的問題,。這一天,作為《薩班尼斯-奧克利斯法》(Sarbanes-Oxley Act)一部分,,美國國會頒布的一項證監(jiān)會條例開始生效,。條例規(guī)定,公司的律師必須向公司最高法律官員或首席執(zhí)行官報告企業(yè)可能存在的違反證券法的行為,,后者隨后必須進行調(diào)查,。如果這些主管沒有進行適當?shù)恼{(diào)查,律師可以把問題呈交董事會(法律界稱為“越級報告制度”),。 ????Kirkpatrick & Lockhart 公司律師邁克爾?卡塞斯說,,為了遵守新條例,有些公司可能雇傭外部的法律或會計公司進行這些調(diào)查,,也有些公 司可能指派一名本公司的律師扮演類似“總檢察長”的角色,。有些公司甚至會建立董事會層面上的小組來監(jiān)督調(diào)查過程。所有這些舉措都將耗資巨大,??ㄈ拐f,“在我看來,,這是《薩班尼斯-奧克利斯法》的隱性成本,?!比藗冴P切的另一個問題是,,必須“上報”的問題的標準定得相當?shù)汀2ㄊ款D Palmer & Dodge 公司律師,、美國律師協(xié)會(American Bar Association)所屬的聯(lián)邦證券規(guī)章委員會主席斯坦利?凱勒擔心,,企業(yè)首席律師那里將被各種投訴淹沒,而重大的問題反而可能被忽視,。像往常一樣,,讓我們關注這些“意想不到的新問題”吧。 ????譯者:水刃 相關稿件
|
500強情報中心
|
深入財富中文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