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無畏
????暢銷書《48 條權力法則》(The 48 Laws of Power)的作者50 美分(50 Cent)和羅伯特·格林(Robert Greene)再次推出擾動商業(yè)世界的新作,。本文中,,他們將談到銷售技巧、畏懼以及 50 美分何以與塔列朗有相似之處 ????作者:Shannon Fitzgerald ????你們合寫的這本書名叫《第 50 條法則》(The 50th Law),。它寫的是什么,? ????格林:我們身處一個變革不斷且混亂不堪的商業(yè)時代。大多數公司的首席執(zhí)行官都拼命地堅守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學到的模式,。50 美分沒有這樣的背景,。他賦予“無畏”一詞新的含義,。他樂于冒險并為自己創(chuàng)造條件。他就像法國改革家塔列朗(Talleyrand)或者拿破侖,。這本書展示了這一特質在商業(yè)方面所具有的強大威力,。 ????50 美分:從一個藝術家的角度看,人們總是希望挑戰(zhàn)你的地位,。這酷似于運動場上每一位選手都希望擊敗衛(wèi)冕冠軍,。對我而言,這意味我必須擺脫傳統(tǒng)的商業(yè)模式,,即發(fā)行一張唱片,,然后暫時隱退,然后你重塑自己并重返人們的視線之中,。另外一些藝術家,,例如說唱歌手杰魯(Ja Rule)隱退了就隱退了。然而我始終站在觀眾面前,,不斷利用新題材開發(fā)新的興趣,,而他從來沒有成功重返江湖。 ????請談談 50 美分是如何推銷自己的,。 ????格林:50 美分是個營銷天才,。我稱他是當今的營銷天才巴納姆(P.T. Barnum)。他將自己打造成一幅非常強悍,、引人的形象,,而且在美國的商業(yè)世界中,他無所不用其極,,暴力,、殘忍等等─這一切在男青年中都具有強大的營銷威力,。但是,,僅僅靠引發(fā)爭議還遠遠不夠。因此,,作為一個說唱歌手,,他習慣于收集聽眾的反饋。很多公司對自己的客戶都怕得要命─他們自己想象出公眾有何需求,,然后希望通過廣告戰(zhàn)來操縱客戶或轉變客戶的需求,。50 美分完全不用這種強制兜售式方法,而是采用一種完全相反的做法:他希望徹底了解客戶或聽眾的想法,,然后據此安排下一步該怎么做,。 ????如果你身處音樂行業(yè),向 50 美分學習是不錯的選擇,。但如果你是一家大公司的銷售人員,,你會怎樣,? ????50 美分:朝九晚五準點上下班的人過分看重現在。他們追求的是怎么做能讓自己當下舒適,,而非未來,。 ????格林:50 美分經常說,把握自己非常重要,。在做商業(yè)決策時,,他所考慮的絕不僅僅是啟動資金的問題;他要考慮到未來三年內可能的情況─他如何擁有題材或擁有公司或取得股權,,而不是要做一個發(fā)起人,。顯然,在辦公室坐班的人不可能坐在那里思考“我打算擁有這家公司”,。但是,,如果你從所有權的角度思考,將會改變你的所有行動步驟,。你思考的是“我怎么才能做到切實擁有這個項目,,或者擁有我學到的別人必須求我才能得到的信息”。 ????掌握所有這些法則之后,,你會隨時隨地地使用它們嗎,? ????50 美分:即使你不打算使用這些法則,知道也是好的,,起碼可以提防他人把它們用在你身上,。 ????譯者:鄭歡 相關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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