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新聞工作者,我的一貫職責是揭露社會時弊,,指出問題并發(fā)出警報,,將復雜的世界動態(tài)真實而清晰地公之于眾。但是,,我很少對報道中的問題提供明確的解決辦法,,因為那不是我的工作——我的角色只是一個觀察者和評判者,而非決策者,。
????但這次,,我要離經(jīng)叛道,為時下正在熱議的公司所得稅問題給出我的解決辦法,。當前的問題是,,公司的所得稅雖有海量的數(shù)據(jù),但無法說明實際情況,。
????實際上很簡單,。只要能讓財務會計準則委員會(Financi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督促所有上市公司公布一項數(shù)據(jù),這個問題就會迎刃而解——即公司為指定年份所交納的聯(lián)邦所得稅稅額,。要知道,,目前,各公司公布了大量的稅務數(shù)據(jù),,唯獨把聯(lián)邦所得稅排除在外,。
????這種改變勢在必行,。雖然我們可以通過大量的報道、博客,、網(wǎng)上評論,、報告和Twitter信息對納稅情況有所了解,但是,,誰又真的了解最近幾個月以來美國公司繳納公司所得稅的詳細情況呢,?而且,很多報道都是有誤的,。包括《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3月25日的一篇常規(guī)報道稱,,通用電氣公司(General Electric)在2010年未繳納公司所得稅。而造成這些報道錯誤的原因是,,報道者混淆了公司用來計算盈利的數(shù)據(jù)和應向美國國稅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IRS)繳納的稅款額度。
????同樣,,美國政策研究學會(Institute for Policy Studies)近期發(fā)布的《2011企業(yè)高管薪酬報告》(Executive Excess 2011 report )也不可避免的出現(xiàn)了錯誤,。該報告將企業(yè)首席執(zhí)行官的薪酬與公司繳納的聯(lián)邦所得稅進行了比較(這可真是個很不錯的主意)。
????上述兩家機構不約而同地將會計分錄“美國稅金本期稅額”和公司應向IRS繳納的稅金混為一談,。其實,,這兩個數(shù)字大不相同。
????“事實上,,對于跨國公司和發(fā)行無條件認股權的公司來說,,其財務報表中上報的‘本期稅額’所得稅金額不太可能代表其納稅申報單中顯示的實際支付所得稅額,”密歇根州立大學商學院(Michigan State University business school)高級稅務會計專業(yè)教授埃德蒙德?奧斯雷稱,。請注意,,其實,大部分大型美國公司都持有股票期權,,或進行跨國業(yè)務,,或兩者兼而有之。
????斯科特?克林格是IPS《2011高管薪酬報告》的主要撰稿人,,他坦承,,賬面上顯示的“本期稅額”只是“最大近似值”,與公司支付給IRS的實際稅額或從IRS獲得的退稅額度相比相差甚遠,。然而,,報告中并未說明這一點。
????《紐約時報》從來都是在第一時間提供及時報道,。在8月31日關于IPS的一篇報告中,,《紐約時報》順便引用了GE的納稅情況作為例子,,稱GE已繳納部分2010年聯(lián)邦所得稅,。然而《紐約時報》并未對兩次報告出現(xiàn)的出入作出任何解釋,。要知道,它3月份的那篇報道(“他向美國交稅了嗎,?沒有,!”)可是另一個版本。而其在9月11日的一篇報道提到,,只有公司自己知道自己究竟繳納了多少稅費,。當然,這個觀點是正確的,。
????(披露警告:四月份,,我和網(wǎng)絡新聞機構ProPublica的資深記者杰夫?葛斯共同撰寫了一篇有關GE納稅情況的文章。該文章指出《紐約時報》3月份對GE納稅情況的報道有誤,,得出的結論和《紐約時報》8月和9月的有關報道一致,。說實話,《紐約時報》敢于發(fā)表與之前的說法相左的報道,,值得表揚?,F(xiàn)在,有了《紐約時報》的支持,,我們不再覺得勢單力薄,。)
????總而言之,對于公司納稅情況,,導致我們做出錯誤判斷的罪魁禍首是現(xiàn)金流轉表(不是損益表)所顯示的公司在指定年里繳納稅款的額度,。發(fā)現(xiàn)沒有,在指定年度繳納的稅額和繳納指定年份的稅額是不同的,。事實上,,企業(yè)不僅可以補交之前未繳納年份的稅費,還可以提前繳納未來年份的稅費,;或者可以說,,他們可以估算出未來某年應繳的稅費,然后提前上繳,。屆時,,如果估值和實際額度有出入,就會多退少補,。
????事實上,,企業(yè)總是可以找到數(shù)據(jù)來為自己辯護。例如,,美國移動運營商Verizon就選出幾組數(shù)據(jù),,反駁IPS報告中的有關內容。還有埃克森美孚公司(Exxon Mobil)(我持有該公司的股票)也是用同樣的方法,,向《華爾街日報》(Wall Street Journal)森?伯尼?桑德斯(佛蒙特州—獨立參議員)撰寫的專欄報道提出了反證,。
????企業(yè)如果能夠主動公布其實際繳納稅額,那我們也可以在享有充分知情權的狀況下進行討論,。但現(xiàn)狀并非如此,,絕大部分公司并沒有這個打算。
????最簡單效果也最顯著的手段,,就是FASB責令企業(yè)公布其在指定年度納稅額度,。但是,為什么FASB至今沒有這樣做,?答案很明顯,,因為沒有適當?shù)娜嘶蚪M織來提議。
????FASB發(fā)言人羅伯特?斯圖爾特稱:“到目前為止,,委員會沒有收到哪怕一份有關提供近來企業(yè)所得稅信息的請求,。”他還說,,該委員會一直都非常樂意改進財政信息的報告情況,,使其對投資者來說更具實用性。
????好吧,,我現(xiàn)在就來當“第一個吃螃蟹的人”,。還有誰愿意做第二個?
????譯者:李淑玉/汪皓